Friday, April 8, 2011

艾未未作品



“她在这个世界上开心地生活过七年”, Munich, Germany. 
The mural was made from schoolbags collected from the Sichuan earthquake relics.
Best wishes!

Wednesday, April 6, 2011

Transit

TTC: toronto transit commission 多伦多主要的公共交通系统。
cash fare: 上车或者进地铁站可以付现金。现在是$2.75还是$3记不得了
token: 代币。用现金在地铁站买。$12.5买5个,所以比cash fare便宜些。大部分站内也有自动贩售机,接受$10和$20的纸币,可以换4或8个token (也是$2.5一个,不过对于我4个比5个更科学)。
street car: 有轨电车。多在市中心运行(st clair avenue以南)。到站下车要踩到下车的台阶上车门才会自动打开。下车时候离人行道一般都有段距离,原则上后面的车要停下来让你下车,不过还是要watch traffic to your right,注意安全
bus: 就是bus啦。下车时候后面门上方有个绿色的灯亮起,这时候用力推车门上的两个竖着的bars,就推开车门。如果你骑自行车,可以在非rush hour搬上地铁或者让bus driver把车放在bus颜面的bike rack上。一次可以放两辆bikes。
transfer: 转车票,用来免费转车的(多伦多公交付一次钱可以免费转车到目的地,conditions apply)。在bus或street car上向司机索要。在地铁站内有红色的机器,按钮打印。
metro pass: 月票。一个月$110左右吧。要是每天上下班都坐车还划的来。每买一个月票可以在年终报税抵$15左右的tax credit
day pass: 天票?从一天开始service到第二到开始service之前可以用。weekday只能一个人用,周末或有些节假日两个或以下成年人带四个或以下孩子可以用。现在$10一个。
stop request: 在bus或者street car两侧车窗上方有黄钱的塑胶线,用力拉动后车厢前面一个STOP REQUESTED标示会亮起来,司机便知道有人在前面的stop下车。这个在人少或深夜不是经常有人下车的地方或时候有用。
do not charge doors: 在platform上看到地铁车门关闭时候不要试图冲入车厢(等下一辆)。
south/north/east/west BOUND: 车的前进方向。south bound就是向南行,etc.有时候地铁站两个方向的上车平台被铁轨分开,从车站下到平台之前就要看好是不是正确方向的平台。

subway routes: 多伦多目前有四个地铁线,color-coded as yellow, green, purple, and blue.
黄色的是个U形线,右上角是Yonge and Finch,一路沿Yonge street南下到Union station,再转北经University沿Spadina到左上角Downsview,所以叫Yonge-University-Spadina line. 
在U的中间横向跑绿色线,从西面的Kipling沿Bloor street和U线交叉在Spadina之后又在Yonge,过了Don Valley后Bloor street改名叫Danforth,所以这条线叫Bloor-Danforth线。
Green line一直到东边Kennedy,连到蓝色线,叫Scarborough RT,主要在Scarborough区运行,这里也是很多华人选择定居生活的地方。
U线右边一枝(Yonge branch)中间偏北有个街叫Sheppard,从Yonge和Sheppard交界的地方向东是紫色线,叫Sheppard line,东至Sheppard和Don Mills交界。这里有个大mall叫Fairview Mall.


暂时想到这些。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Tuesday, March 15, 2011

my 86/yo granny video-chatting with me in chinese new year's eve.

Sunday, March 6, 2011

一本“黄书”引发的讼案

一本“黄书”引发的讼案: "

1745年,英国人约翰·克利兰因为欠人840英镑,被关进伦敦债务人监狱。为卖文还债,克利兰在狱中撰写了《欢场女子回忆录》一书。小说主人公芬妮·希尔是位乡下孤女,因向往都市繁华来到伦敦,却被骗入妓院,几经辗转,最终幡然悔悟,从良嫁人。此书的奇特之处,在于未用一句淫词浪语,却以“被翻红浪”之类引人遐想的语句,描述了自慰、偷窥、男同、女同、群交等香艳场景。此书出版后,受到广泛追捧,不仅拥趸如云,民间还出现了许多“手抄本”,因主人公形象实在深入人心,书商干脆将这本书易名为《芬妮·希尔》。


克利兰本想靠《芬妮·希尔》赚个盆满钵满,没想到却再次陷入牢狱之灾。1749年,英国教会痛斥这本书“伤风败俗、诱人犯罪”,要求政府迅速查禁。国务大臣洛德·纽卡斯特尔随即下令,逮捕了克利兰本人和相关书商。此后近一百年,《芬妮·希尔》都被英国列为禁书。公开途径不能正常发行,盗版猖獗在所难免。有意思的是,盗版者嫌原书情色描写不够直白,边疯狂盗版,边添油加酱,导致这本书越来越“黄”,当然,也越来越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甚至跨越重洋,流传到北美殖民地。


《芬妮·希尔》初入美州大陆,出版商为免节外生枝,会自我“阉割”敏感章节,政府对此也睁只眼闭只眼。1821年,因此书太受欢迎,一家书商下了狠心,推出了完整版。当局闻讯果断出手,以出版“淫秽读物”为由,逮捕了书商。此案审理期间,书商提请法官审读此书,以“感受作者的良苦用心和作品的文学价值”,但是,法官不仅驳回申请,还指责书商“寡廉鲜耻、道德败坏”,判令其缴纳250元罚金。法院判决后,律师建议书商以宪法第一修正案为依据申诉。书商回应,没让我们坐牢就已够幸运了,我们只不过靠卖书营利,哪儿好意思与宪法扯上关系。


其实,就算书商选择宪法第一修正案申辩,也赢不了这场官司。此时,距离国会1791年通过包含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内的“权利法案”,才刚满32年。宪法第一修正案强调:“国会不得立法……侵犯言论或出版自由。”话虽如此,但众所周知,言论和出版不可能绝对自由。所以,自由的边界该如何界定,没有人给出标准。此外,社会大气候也决定了书商的命运。美国由清教徒立国,建国初期,社会气氛整体保守。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贤达,都渴望提升公众的道德水平,清除所谓“低级、庸俗和无益”的言论。因此,任何书籍,只要被认定为“淫秽作品”,肯定会被查禁。问题是,认定“淫秽”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1957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终于在“罗斯诉美国”一案中,正式就淫秽作品的宪法地位和认定标准表态。罗斯是纽约市一名书商,经常通过寄送传单、广告招揽生意,纽约警方以传播淫秽传单和黄色书籍为由逮捕了他。纽约南区法院判他有罪,罗斯只好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罗斯的律师认为,就算宪法不保护淫秽言论,但政府必须对何谓“淫秽”作出精确界定,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淫秽”,就被按传播淫秽物品定罪,显然违反了正当法律程序。最高法院的判决指出,淫秽物品不应当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但是,衡量一个作品是否“淫秽”,可以依据三个原则:第一,按照当代的社区标准,作品是否通篇都在渲染色情趣味;第二,作品是否会对正常人产生不良影响;第三,作品是否没有任何社会价值。


“罗斯案”之后,美国各地开始按照最高法院确定的标准认定“淫秽作品”。书商们也活跃起来,证明许多书虽有大量性描写,但具备一定社会价值。《洛丽塔》、《包法利夫人》、《南回归线》等传统禁书终于重见天日。1959年,纽约南区法院判定:《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具有一定文学价值,可以公开发行。第二年,这本书就被列入美国各大学文学系学生的必读书目。


有趣的是,1960年,《芬妮·希尔》再次成为畅销书,各大书商竞相出版。马萨诸塞州政府再次下令禁绝此书。这一次,书商终于理直气壮地搬出了宪法第一修正案。此案一审庭审时,许多文学家到庭作证。多数人认为,这本书本身就是一部“社会史”,更像一出“构思精巧的喜剧”,对研究18世纪英国文学史的学生也有一定“启发意义”。只有一位学者批评这本书“有大量淫秽、露骨的色情描写,是对读者的冒犯”。尽管多数学者对《芬妮·希尔》持宽容态度。马萨诸塞州法院还是判定这本书属于“淫秽读物”,法官指出,虽然证人们觉得这本书有一定文学价值,但这本书的社会价值实在乏善可陈。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后,大法官们经过几轮争议,最终于1966年以6票对3票支持了出版商一方。判决意见由布伦南大法官主笔。布伦南指出,根据“罗斯案”的判决,一本书只有既通篇渲染色情趣味,又没有任何社会价值,才可以考虑查禁。既然初审法官承认这本书的社会价值“乏善可陈”,说明它还有少量社会价值,既然如此,查禁此书就缺乏充足理由。与“罗斯案”相比,“《芬妮·希尔》案”又确立了一条新规则,那就是:检察官若想证明一部作品“淫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它毫无社会价值。这无疑增加了认定“淫秽作品”的难度。


此案宣判后,《芬妮·希尔》正式解禁。各个大学与图书馆争相订购。美国国会图书馆甚至请求出版社授权,将此书翻译为盲文出版。2006年,台湾八方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还出版了本书的中文版,书名仍是《芬妮·希尔:一个欢场女子的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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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February 11, 2011

Lowepro Fastpack 350

As I promised myself, I finally got a decent camera bag for my growing gear collection after selling the 80-200. I'm happily surprised that 350 can actually hold my camera mounted with 70-200f2.8, and my laptop (with ease). Fitting my other lenses and gadgets into the various compartments of the bag is simply enjoyable. Even tried mounting the tripod on top and it's actually much less wacky than I thought. 


Thursday, February 10, 2011

记忆传承,信息永生(一)

假设你有写日记的习惯。从五岁开始,把每天浓缩成两千字,一直写到一百零五岁。那么,你一共写了七千三百万字,相当于一百部《红楼梦》。


这样,一万三千个你的一生,也只不过刚好能填满薄薄一片存储器,它只有指甲盖大小,只有半克重,一旦丢失,就可能再也找不到。如果有人想要在一百年内读完这块小小存储器中的文字,他需要不眠不休,并且每秒钟扫过三百字才行。


我们用一个更轻飘飘的单位来描述它,说它容量2TB。这个个位数的描述,却意味着五十万首MP3歌曲,或者七十七部高清蓝光电影,亦或者六十七万张一千万像素照片。这是五百年前最博学多识者也无法想象的庞大信息量,现在却能闲闲放在我们的指尖,一不小心就会乘风飞去。


在这片数年之内即会面世的存储装置面前,浩如烟海不过是往事,汗牛充栋早已成笑谈。它足以记录一个人毕生的所学所想,并可以容易地传诸后世。


人们一直试图为后人留下些记忆,而从公元前一万五千年的岩洞壁画开始,这种设想才逐渐成真。文字的发明是一大革命,它让人们可以将自己的经验与知识简单方便而明确地放在身外,让它有机会一代代传承。岩石、金属、泥陶、骨骼、皮革、布帛、竹木都曾被用于记忆的传递更替,而人们也一直在寻找更轻更快更好的载体,能够将所有在险恶生涯中艰难累积的智慧记录下来,不致遗失。


从纸张、印刷术到磁、光、半导体存储设备,存储密度变得越来越高,存储设备也越来越复杂。今天的人们可以以很少的代价,将自己的记忆完全交给这些不会忘记的金属、半导体和塑料,解放自己的大脑,让它去做更擅长的工作。无论是对机器还是对人来说,这可能都是最好的分工。


2010年10月,西部数据公司的执行副总裁Jim Welsh谈到,到2014年,每户家庭平均会存储1TB的数字内容,而迄今已有近六十年历史的硬盘,依然将会是最主流的存储设备。人们依然会对云存储心怀疑虑,毕竟它看起来并不如手边的硬盘看起来可靠和安全。而随着带宽的迅速增长,使用者对光盘这类存储介质的需求会下降,下载的便利性让DVD和其他光存储设备的价值逐渐趋近于零。


这也许只是一家之言罢了,毕竟这种论调出自世界上最大的硬盘生产商之一。只有一件事可以确定,就是我们永远需要更多的存储空间。Gartner咨询公司认为,世界上数据存储量正在以每年40%的速度递增,几乎每两年就会翻一倍。这又是一个相互纠缠而发展的范例:当我们拥有更多存储设备的时候,就会发现有更多的内容需要存储;而这又使得我们不得不添置更多存储设备。这像是一条不归路,而也许正是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虽然今天的存储设备已经能够达到惊人的效率,但是人们仍不满足。研究者们依然为更高的存储密度、更低的能耗而努力,试图创造出堪称完美的存储设备。它应该容量巨大,应该体积微小,应该成本低廉,应该访问迅速,应该能够长久保存,甚至直到世界末日来临的那一天。当这种介质被发明出来的那天,也就意味着人类的群体记忆,将会与人类这个物种延续最少同样长的时间。


在这系列文章中,我将会和大家一起回溯历史,回顾我们将记忆逐渐从脑中剥离的历程。我们会看到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些存储手段,从古老而原始的刻木、结绳记事,到纸张和计算机的冲突,再到那些以今天的眼光看起来笨重得可笑的早期设备。我们会看到那些存放于身外的记忆,犹如一个动作迟缓的婴儿般蹒跚学步,直到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足狂奔,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成员,并且裹挟着我们轰然前行。


当然,伴随着这一路历程的,是那些改变了我们生活的人们。他们以天才的想法和不屈的努力为起点,以痛苦失落和奋力挣扎为代价,改变了世界的面貌,成就了今天日常生活的基础,让我们受益无穷。我打算写下这些文字,只是因为他们的故事值得被阅读。


那么,让我们开始吧。



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做过解释。
——欧内斯特·海明威,《乞力马扎罗的雪》


尔塞利诺·桑托拉,1831年出生于西班牙的圣米盖尔,毕业于马德里大学法律系,是一位博学的考古爱好者,生活充实而富足。1875年,一位牧羊人告诉他,在他家族拥有的阿尔塔米拉牧场上,发现了一个岩洞,似乎有人生活过的痕迹。这位考古爱好者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兴冲冲地前往,第一次考察就找到了一些小件文物。但是他也没有把这件事太放在心上。直到在1878年的巴黎世界博览会上,他发现法国南部的一些文物与他找到的文物十分相似,才重新产生了考察的兴趣。1879年,他带着九岁的女儿玛利亚重返故地,再次钻进这个石灰岩洞穴中。


在颤动的蜡烛光下,眼尖的小女孩发现了岩壁天顶上巨大绘画。桑托拉在被震撼之余,很快从马德里大学请来考古学家比拉诺瓦·彼拉,合作对这个洞穴做了深入调查。他们一致认为这应该是旧石器时代的绘画,并且在1880年里斯本的一次国际考古学会议上,发表了调查报告《桑坦德省史前文物调查笔记》。


然而,这项发现并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当时的主流学界并不认同他的发现,欧洲人类学和考古学的领袖人物,法国科学家加布里埃尔·莫尔蒂耶和埃米尔·卡太海克认为,旧石器时期的人类不可能拥有如此高超的绘画技艺,认为这些应该是现代人的手笔,认为是桑托拉伪造了这一现场以骗取名誉。在这样的舆论背景下,当时的学界甚至不肯派出考察人员去实地考察一下。1888年,桑托拉去世,一直到他去世的时候,还被认定是一个可耻的造假者。


进入二十世纪,更多的有史前壁画的洞穴被发现。直到1902年,人们才确认了这处壁画的真实性。卡太海克考察了阿尔塔米拉洞穴,并且向玛丽亚保证,一定恢复她父亲的名誉。他发表了著名的《一个怀疑主义者的忏悔》论文,公开承认他先前犯的错误。桑托拉和他女儿的发现终于获得了肯定。


阿尔塔米拉洞穴中的绘画,是用坚硬的石头刻出了浅浅的轮廓,再用木炭、赭石,以及混合动物血和脂肪的颜料涂抹而成。这里一共有超过150幅壁画,被画下的形象包括野牛、野马、野猪、羊和鹿等等,造型真实而优美。这些被叫做克罗马农人的晚期智人在一万多年前像是突然之间达到了一个艺术高峰,至今在考古学上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先兆,就像是突然插进了历史旋律的一记强音,又突然消失。许多在这些壁画中使用的技法,如透视画法、动态感等等,一直到万年之后的文艺复兴时代,才又被重新发明出来。


现在,这个洞穴已经成为了世界文化遗产,受到严密的保护。那些身处冰河时期的人们当然不会意识到,他们的后代会把这处他们栖身的洞穴视为人类艺术的起点,也是人类知识传承的开端。


然而,这些壁画到底有什么作用,人们还只能猜测。我们只能从这些绘画中看到,那个时期的人类与野兽们共同生活的记忆,他们彼此围猎、追逐、搏斗和残杀。当夜幕来临,人类回到他们栖息的洞穴,用手边随手可得的原料,默默地记录起那些惊险、勇敢、生存的快乐,以及死亡的伤痛。


他们选在了在当时唯一可以选择的表达方式来记录他们的记忆和感情,这种方式不需要任何解释,就可以跨越种族的隔阂。这些史前人类以他们能想到的最直接的方式记录下他们的生活,这些洞穴里的绘画也许是当时人类的历史,也是他们的生存的记忆与信仰。他们使用木炭和颜料来记录的内容,与今天我们藉由现代存储设备保存的东西,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他们的这些绘画保存了上万年之久,而直到今天,还没有任何人工制造的存储设备能与之比肩。


纸张,不过能保存百年而已。软盘只不过能保存几年,光盘的有效期也只有十几年。一次摔落就可能对硬盘中的数据造成破坏,即使是全固体的半导体存储器,也只能保证数十年的记忆。


而更重要的,是这些记录设备都需要相应的读取装置;就连纸张上的文字,也需要最合适的解读。而最反讽的是,获取读取装置的方法,却刚好被存放在这些记录设备当中,就像是将保险箱钥匙锁进保险样一样无解。


当另一种生物成为这个蓝色星球上的主宰者的的时候,也许阿尔塔米拉洞穴的壁画会依然留存,但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记录,或许已经丢失殆尽,或许再也不会被解读出来。


也许正像科幻作家刘慈欣在《三体:死神永生》中所写到的那样,要将记忆保留下来,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刻在石头上,深深地刻进去。


(待续 本文删节版已发表于《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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